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17年 招录公务员体检和体能测评公告
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| 时间: 2017-02-27| 文章来源: 政治处 | 作者: 政治处
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考试录用公务员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、体检和体能测评之规定,现将我总站各职位取得体检和体能测评资格分数线、体检和体能测评须知公告如下:
一、各职位取得体检和体能测评资格分数线(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: 综合成绩(无专业能力测试)=笔试合成分数×50% +面试成绩×50%;综合成绩(有专业能力测试)=笔试合成分数×50% +面试成绩×35%+专业能力测试成绩×15%。
1、0623261001职位综合成绩为72.295分(含)以上;
2、0623261002职位综合成绩为66.475分(含)以上;
3、0623261003职位综合成绩为72.255分(含)以上;
4、0623261004职位综合成绩为66.436分(含)以上;
5、0623261005职位综合成绩为60.261分(含)以上;
6、0623261006职位综合成绩为65.195分(含)以上;
7、0623261007职位综合成绩为72.685分(含)以上;
8、0623261008职位综合成绩为62.736分(含)以上;
9、0623261009职位综合成绩为69.650分(含)以上;
考生可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。
二、体检须知
(一)各职位取得体检和体能测评资格的考生于2月28日(星期二)早7:30到永安宾馆4号楼(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甲五号)集合参加体检。不按时到达者,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。
(二)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公务员考试准考证、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(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准考证号及姓名)。
(三)体检费用自理。标准为男生405.2元,女生(未婚)413.4元,女生(已婚)419.94元。
(四)体检注意事项
1、体检当天请勿饮食,保持空腹12小时以上。
2、体检当天不要化妆,以免影响医生对疾病的判断;不要穿戴太复杂的服装,以方便体检;不要佩戴金属饰物(X线检查前应去除上身佩戴的金属性物品);不要佩戴隐形眼镜,助听器;体检过程中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。
3、体检前不要服用任何药物和营养品,以免影响体检结果的准确性。
4、体检必须完成所有规定项目,请配合医生务必按预定项目逐科、逐项检查,不要漏检。
5、体检时请到登记处登记、领取指引单及体检卡,按照导检护士的指引完成各项检查,体检完成并确定无漏检项目后将指引单交回前台,在体检表上粘贴个人照片。
6、做尿常规留取尿标本时,需要保持外阴清洁并请留取中段尿,以确保化验结果的准确性。
7、所有考生务必如实填写《病史调查表》并签字,如隐瞒影响录用疾病或病史,取消录用资格。
三、体能测评须知
(一)各职位取得体检和体能测评资格的考生于3月1日(星期三)上午进行体能测评。具体测评时间、地点于体检当天通知。
(二)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公务员考试准考证。
(三)考生请自备运动衣、运动鞋。
(四)体能测评不交纳费用。
咨询电话:(010)56095038、56095219
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
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